水土保持范围扩大 山区城镇列入监督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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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10:22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魏春学李辉明)近日,记者从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会上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在山区城镇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试点工作。鹿泉市列入省级城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试点,井陉县为市级城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试点,建设期为三年。目前,两县(市)城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正在编制之中。 城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重点,是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
城镇郊区为综合防治区。加强土、石、沙等建材开采区的监管工作,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采矿、挖沙、取土,对土、石、沙等建筑材料要规划固定的采挖区(场),严禁乱采乱挖。同时加快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步伐,改善城区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 城镇建设区为重点监督区,包括旧城区改造、城镇扩建和新城区建设等。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新上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小型开发建设项目填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在建项目要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城镇建设应尽量减少地面硬化和裸露地表,增加林地、草地等植被覆盖。对由地面硬化产生的径流,应设渗水工程,最大限度地补充地下水、减少地表径流外排,搞好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重点保护区内,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兴建开发建设项目。因开发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的,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进行恢复治理,保护生态环境。在其它防治区,搞好城区交通道路,供、排水系统的维修和整治;加强对生活污水、垃圾的管理;不断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加强制度创新,加快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垃圾、污水的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