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枫溪警方侦破一起爆炸案 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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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11:1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上月30日,潮州枫溪区长美发生一宗爆炸案。枫溪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于1月18日成功侦破此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江某胜与陈某霞均被抓获。 2004年12月30日凌晨2时50分,位于枫溪长美的金谭电讯店被人用炸药实施爆炸,电讯店瞬间面目全非,成为一片废墟,未发现有人员伤亡。
爆炸发生后,枫溪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连夜赶到现场勘察,认定这是一起报复性刑事案件。刑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查,专案组在短短10多天里,先后走访400多人次。最后查明,被炸金谭电讯店老板陈某霞(女,30岁,潮安浮洋人)和江某胜(男,40岁,丰顺县茶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1月18日刑警大队将陈某霞和江某胜抓获归案。 经审查,陈、江二人交代其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陈某霞(已婚)与一外来工谭某非法同居后,在枫溪长美开了一间手机专卖店,因多次为小事而积怨分手,陈遂萌生了进行报复的歹念,然后雇用劳释人员江某胜实施爆炸。 目前,二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枫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