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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洞房出车祸俏伴娘惨遭毁容 司机被判进行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16:2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31日电据新闻晚报报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近日在上海长宁法院审结。原告王丽(化名)在充当伴娘过程中因为意外的车祸身受重伤,最终获得了人民币18750元的赔偿。

  未婚女青年王丽刚刚二十岁出头,好友结婚时请她帮忙做伴娘,王丽一口答应。2002年3月16日那天,王丽一早到新娘家中,作好了尽心帮忙的准备。经过一整天的奔波,好容易
晚上酒席结束,只要陪同新人回家,将他们送入洞房就万事告吉,不料在路上却发生了车祸。

  当时王丽他们所乘坐的婚车在外环线上行驶,在靠近北翟路段时,因为驾驶员处理紧急情况不当,致使车辆失控,在与同向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后,又撞上了隔离护栏。车内的新人及宾客因为劳累,又事出突然,来不及自我保护,尽皆受伤。尤其是坐在后排最左边的伴娘王丽被撞得浑身是血,面目全非。伤者当即被送往医院。

  经过诊断,王丽左耳软骨粉碎性骨折,脸面、头部及四肢均受不同程度损伤。2002年4月4日,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架道路交警支队对该起交通事故作出了责任认定,王丽所乘坐车辆的驾驶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婚礼的婚车并非出自婚庆公司,驾驶婚车的驾驶员和王丽一样,是新郎新娘叫来帮忙的朋友。

  在事故发生后,新人主动承担起了王丽的医治费用,前后共花费了人民币12115.94元。王丽经过医治,脸面、身体留下了大面积瘢痕,尚且需要接受整容手术。本来充当伴娘为了能承接喜气,早日踏进婚礼殿堂,但是现在容貌被毁,王丽万般沮丧。

  虽然新人从中斡旋,但是王丽一直未能同肇事的驾驶员关于赔偿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王丽于去年12月7日起诉法院,要求被告驾驶员赔偿医疗、误工、护理、营养、后续治疗等费用31468.24元。(金文斌、李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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