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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论功行赏”惹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6:59 半岛都市报

  本报1月31日讯(记者 周辉 焦恭森) 保安抓小偷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可近日,伊春路某小区几名保安却为抓小偷的奖金问题闹得很僵。“8名保安人员抓住俩小偷,物业公司却只给一人发奖金。”没领到奖金的保安对此很不满。物业公司的领导对此解释说,保安抓小偷应论功行赏,表现突出的才能领奖。

  今天上午,其中一位保安关先生向记者诉苦说,他们在伊春路一小区工作,1月13日凌
晨4时,一位姓王的保安人员在小区巡查时,发现俩小偷正在小区内偷盗摩托车。小王马上用对讲机通知了小区其他几名保安,保安分队王副队长带领7名保安人员奋力围堵,终于抓获了小偷,并将其交给了合肥路派出所的民警。

  可1月29日,保安们在领取工资时,只有最先发现小偷的保安小王领到了物业公司奖励的100元钱。“我们8人同时抓获的小偷,为啥不给我们发放奖金”?关先生对此很是不解。

  今天下午,该小区物业公司的戴经理告诉记者说,他们公司在奖励员工见义勇为行为时,只给有突出表现者重奖,对一起参与的员工实行精神奖励。不过戴经理也表示,公司还将作进一步的调查,给员工一个满意的答复。

  抓小偷是保安的分内事,伸手要奖金该不该?记者就此询问了该小区保安和物业公司领导,但他们都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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