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字”上墙勒索1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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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6:59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月31日讯(记者栾磊通讯员李丰波)为勒索15万元钱财,竟在居民楼里用红色油漆喷写恐吓语。近日,嫌疑人崔岗因敲诈勒索罪被判6年刑。 据了解,2004年6月19日至6月22日期间,嫌疑人崔岗伙同于金店、刘云(均另案处理),在本市兴安支路7号5号楼1单元居民崔某某的住处,多次采用在楼道内用红色油漆喷恐吓语等手段向其索要现金15万元,声称如不按要求交钱,则灭其全家。此后,嫌疑人崔岗还多次
2004年7月14日,崔岗按约定到本市湛山一路太平湾宾馆312房间取钱时,被事先埋伏好的民警抓获,10万元赃款被当场缴获。 法院审理认为,嫌疑人崔岗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依法判其有期徒刑6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