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武汉市房改委推出贷款新政 住房商业贷款可转公积金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7:32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江萌、通讯员黄锐报道:昨日,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宣布:从今年4月1日起,该市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且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的职工,在还款期间可申请将“商业性房贷”余额(未还完部分)转换成公积金贷款。而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比商业性房贷年利率约低1个百分点。

  有关人士介绍,职工办理“转贷”,须经原贷款银行同意。办理“转贷”时,借款人
要先向贷款银行提交《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等一系列材料,银行同意办理并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转贷借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办好相关贷款手续。

  据测算,如果将25万元、借款期限为20年的商业贷款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可节省利息35419.20元。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双响炮
经典四格漫画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