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0万元工程款优先受偿 近2000民工怀揣工资返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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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7:51 东方网-文汇报 | |||||||||||||||||
通讯员卫建萍记者徐亢美报道
市一中院接到执行申请后,立即对上海东部软件园公司的财产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经查实,该公司现拥有500多亩地和9万多平方米建筑物可供执行。执行法官马上兵分两路,一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对土地和房产进行查封,一路即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日前,上述土地和房产拍卖成交。根据最高法院“工程款优先受偿”的相关规定,考虑到本案主要涉及民工工资,执行法官以最快速度办妥相关手续,使三家建筑公司于昨日领到了被拖欠的工程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