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游泳场所首次被分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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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8:00 大连晚报 | ||||||||
室内游泳场所首次被分等级本报记者 陆彤 通讯员 孙岩娥实习生 王玲 本报讯近日,市卫生行政部门对我市50余家对外营业的室内游泳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大连理工大学游泳馆、大连卓越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水上人间康健分公司、大连新华铁路游泳馆、大连阿尔滨集团宾馆水上乐园、大连安波温泉度假村被评为卫生安全性A级单位。此次对室内游泳场所卫生等级评定,在我市尚属首次。
等级评定主要从室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卫生设施、池水质量、检验设施、环境卫生等几个方面聘请专家进行量化考评。室内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分A(优)、B(良好)、C(一般)、D(差)四个等级。D级企业如果限期整改无效的,年检时将不予以换发《卫生许可证》。 企业此次所获得的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一年内有效,对有违法行为的A级单位将取消其等级认定资格;A级以下各等级的游泳场所经过整改,其卫生管理水平和经营条件有明显改进的,可向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升级。市卫生行政部门将每年度对游泳场所卫生等级A级单位进行一次公示。 作者:本报记者 陆彤 通讯员 孙岩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