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和“姐夫”生活了1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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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9:19 中国宁波网 | ||||||||
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张阿久郑平儿)18年前的一次冒失竟使姐妹俩“拥有”同一个丈夫。近日,象山涂茨人香女硬着头皮跨进了法院的大门,要求法院判决与自己感情很好的“丈夫”和亲姐姐的婚姻无效。昨日上午,象山法院受理了此案。 香女和香红两姐妹都是近40岁的人了,各自婚姻都很幸福,但蹊跷的是香女事实上的丈夫小柯却不是法律上的丈夫,香红才是小柯的合法妻子。这一切要追溯到18年以前,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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