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今年春节仍实现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五类禁区不能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10:38 江南晚报

  本报讯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昨天下午约见本报记者,就今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事宜作了说明。

  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仍实行有限制燃放。

  根据市政府《关于2005年春节期间市区有限制许可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全文见本
版下方),今年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2月8日(农历除夕)6时至2月23日(农历正月十五)24时。在这一时间内,市区有限制许可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设置了5类禁放区:(一)车站、码头、机场、集市贸易中心、繁华街道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和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等重要场所及其周围50米内;(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场所和粮、棉、油、日用工业品等可燃物资仓库、露天堆场及其周围100米内;(三)山林、芦滩和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及其周围50米内;(四)医院、敬老院、疗养院、幼儿园、托儿所、教学研究单位等场所;(五)楼房的阳台、大型建筑屋顶。

  市公安局今年还首次向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发出了一封公开信,要求孩子及其家长到公安机关指定的、持有销售许可证的零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买非法烟花爆竹,尤其是摔炮、拉炮、砸炮、“窜天老鼠”、“火箭”、射弹“手枪”和旋转升空的一类敏感度高、有不确定性的品种。

  建议低龄儿童在燃放时有家长在旁看护,注意自我保护。

  市治安支队有关人士呼吁市民共同维护城市安全,凡发现有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人员和行为,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汪自力)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双响炮
经典四格漫画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