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仍实现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五类禁区不能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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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10:38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昨天下午约见本报记者,就今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事宜作了说明。 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仍实行有限制燃放。 根据市政府《关于2005年春节期间市区有限制许可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全文见本
市公安局今年还首次向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发出了一封公开信,要求孩子及其家长到公安机关指定的、持有销售许可证的零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买非法烟花爆竹,尤其是摔炮、拉炮、砸炮、“窜天老鼠”、“火箭”、射弹“手枪”和旋转升空的一类敏感度高、有不确定性的品种。 建议低龄儿童在燃放时有家长在旁看护,注意自我保护。 市治安支队有关人士呼吁市民共同维护城市安全,凡发现有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人员和行为,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汪自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