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法院帮12位农民工讨回工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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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11:1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2月1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通讯员范宏雷杨其明)1月31日上午,在宁波市鄞州区打工得江西人刘某代表12位农民工从鄞州区法院执行局领取了工资款18890元。刘某激动地说道:“没想到能在过年前拿到工钱,我代表那些先回老家的人谢谢鄞州法院!” 2004年1月,来自江西都昌县的刘某受聘于宁波市鄞州某针织制衣厂担任生产厂长。因该厂找不到足够熟练工人,刘某遂将其亲戚、家属等11人于2月至6月陆续招入厂中工作。后
仲裁结果出来后,刘某等人还是不放心,前往鄞州区法院询问相关事宜,被告知仲裁生效后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开通“追薪绿色通道”全力帮助他们追讨工资。由于临近年关,考虑到路程及车票的问题,大部分民工陆续返乡,只留下刘某作为代表等待工资款的兑现。 仲裁生效后,刘某等人于2005年1月26日向鄞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鄞州法院当日立案后,为让刘某早日返乡,也让在家乡翘首企盼的其他农民工能拿到自己辛苦大半年的工资,当天下午即向被执行人鄞州某针织制衣厂的法定代表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随后承办法官连夜会同所在镇、村的领导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经过再三教育,慑于法律的威严,张某于第二天早上就将执行款全部履行。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囡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