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谢”变轻 还包还出大尴尬(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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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15:4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记者在天回镇派出所见到捡包的陈富顺。他见到记者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当了盘“瓜好人”,做好事却被警方怀疑! 据陈富顺称,1月28日晚7时许,他路过人民北路时,见斑马线上有一个塑料袋,他捡起一看,里面除了一张加了密码的存折外,还有驾驶证、通讯录、票据、名片等物。他按名片上的手机号与失主贾盛明取得了联系。贾盛明称包被歹徒抢了,里面有3000多元钱。虽然钱不见了,但能找到证件很庆幸。 陈富顺说,当晚他在原地等了一个小时,对方却称有事不能来了,第二天再跟他联系。回家后,他想到对方是被歹徒抢的,怕做了好事还惹上麻烦,第二天中午,他把这些东西丢在了人民北路的一个垃圾筒里,不想再管这事了。当天下午5时许,他接到了贾盛明的电话,遂告知他把东西丢了,贾显得有些不高兴。当晚7时许,对方又打来电话,这次贾盛明态度很好,求他做个好事,承诺给他500元钱作为感谢。于是当晚他从机投镇家中打的前往人民北路,幸运的是,那包东西还在。1月30日晚8时许,当贾盛明打来电话时,陈富顺遂称自己花了70元打的费去取东西,对方答应在500元的酬劳外再加100元钱。 昨日上午10时许,两人相约在营门口立交桥附近见了面。陈富顺把捡到的东西还给了对方,不料这时贾盛明突然变卦,只愿意给他200元钱。他当即强烈反对,对方就指责他敲诈。他觉得自己本是做好事,对方竟这样污蔑他,遂朝地上吐了口水,贾盛明当即冲上前来给了他一耳光,他本能地把对方的手反剪起来。这时,旁边过来一个人阻止了他的行为,并向他出示警官证,他才知道贾盛明来之前已经向她被抢时所在地天回镇派出所报了案。 陈富顺称,他本是做好事,却因为贾盛明报案而被警察调查,这伤害了他的名誉,他准备以诽谤罪向法院起诉,同时要求她支付承诺的600元钱,以及昨日一天的误工费。丢钱的他完全是为了钱 记者随后见到了贾盛明,她左手中指缠着绷带。据贾盛明称,1月28日中午12时许,她在天回镇被两个歹徒抢了皮包后,她随即向天回镇派出所报了案。当晚陈富顺打来电话说捡到了东西时,她非常高兴,但由于当晚儿子发烧,直到第二天才抽出空跟对方联系。可陈富顺竟然告诉他,由于不想被牵连进去,他竟然把那包东西给扔了!她估计对方之所以那样说,是怪她当天没有表示要给酬金。于是她说要感谢他,他态度果然就缓和了。他在电话中指责她不懂事,还说现在哪儿有什么活雷锋呢。“听到他这么说,我觉得这个人完全是冲着钱来的,所以就答应给他500元钱,目的就是引他出来!” 据贾盛明称,到了1月30日晚,陈富顺又把酬金数额加到600元!她觉得对方不但贪心,还怀疑他跟抢她的歹徒有关,于是向天回镇派出所报案。昨日双方见面后,她确实表示只给陈富顺200元钱。对于陈富顺提出的什么诽谤罪,她认为根本就不成立。 编后说起来似乎谁都没有错,捡包的要失主兑现“感谢金”好像有理,丢包的因被抢劫而对他人有所防范也能理解,但闹到报警还要上法庭的地步,一桩拾金不昧的好事演变到大家都不愿看到的结局,这可能是双方事先都没想到的。多点儿宽容,多点儿理解,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想想,也许,一场纷争就会以双方的感激和微笑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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