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违法犯罪高发期,警方发布“春节特别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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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2:4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栗占勇;实习生郑彬、杨海莲)昨日,省公安厅针对春节治安特点,发布特别警情提示:安全燃放鞭炮,看好大额现金,切勿酒后开车。 岁末年初从来都是各种违法犯罪的高发期,特别是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案件的高发期。警方提示广大群众,出行时尽量避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返乡、旅游、购物时最好使用安全便捷的银行卡。出行时不要食用陌生人的食品饮料。
到金融网点取款时,最好有人陪同,留心身后是否有人尾随。一旦发现情况,立即返回银行或者来到附近商店求助,同时打电话报警。 出行和乘车时,要时刻遵守交通法规,不要酒后驾车,不要乘坐不具备载客资格的运输工具,不要搭乘超载车辆。尤其是农村群众不要乘坐农用车走亲访友。 今年,我省一些地方提前了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而目前气温回升,风干物燥,警方提醒大家,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严防火灾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