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 他竟认为不算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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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6:1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新建的住房本来已全部售完,包工头又将其中6套住房销售给他人,获得赃款20余万元。昨日,这名利欲熏心的包工头林明才被龙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02年5月,龙泉人胡女士找到包工头林明才,签订了一份集资建房合同,并缴纳了近4万元购房款。胡准备入住时,蹊跷的一幕发生了:另一住户也搬进该房居住,手中还持有一份和林一样签订的合同。二人这才明白,林将这套住房卖给这一住户后再卖给了胡,一房二卖!胡不久得知,和她一样遭遇林明才诈骗的购房户还有5户,大家总共被骗20余万元。几位购房户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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