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农民工是政府义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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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7:21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关凤祥)“解决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更是促进社会发展的要求!” 在沈阳市2月1日召开的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联席会议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长义为沈阳市成立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联合办公室赋予了更深层次的意义。
“被欠薪的农民工兄弟有了投诉的地方,有了倾诉困难的场所!”沈阳市委常委、总工会主席李继安则将成立清欠联合办公室意义表述得更为具体化。 在赵长义看来,“欠薪”问题已经不是简单的施工主体与农民工之间的关系,它已经上升到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农民工是弱势群体,政府保护他们的权益是应尽的义务,而不是恩赐!”赵长义希望政府部门的官员意识到,成立清欠联合办公室是沈阳自身发展的要求。 赵长义表示,沈阳要成为农民工进城市务工的首选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