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决“狱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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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7:24 华商晨报 | ||||||||
“狱霸”马振义 5次进“宫”1946年12月出生于辽宁瓦房店市。从1968年8月至1992年5月,马振义先后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累计达19年之多。1999年,马振义再次因犯盗窃罪被判15年。
殴死两狱友1999年3月,在看守所监室内,马振义看同监室的曲某很不顺眼,就让曲某脱掉裤子,然后用装有肥皂块的尼龙绸包抽打曲某,同监室的李克忠为讨好马振义,用手朝曲某头部连劈数掌,以致曲某死亡。 2004年2月11日至14日,马振义利用管教巡岗间隙,在监室内带领狱友韩廷伟、孔祥忠、张科远,捆绑住同监室付某的手脚,封住其嘴后,拳打脚踢,后将付某殴打致死。 晨报大连讯(记者 录洋 通讯员 王军忠)59岁的马振义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无视监所监规,称霸监室,先后两次伙同他人或指使他人,将同监室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殴打致死,被人称为十足的“狱霸”。 1月31日,残害狱友、设计陷害管教的马振义被正法。 称霸监室 结伙殴打致死狱友 1946年12月出生于辽宁瓦房店市的马振义,被司法机关称为一个“重量级”的犯罪分子。 从1968年8月至1992年5月,在不到24年里,马振义先后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累计达19年之多。1999年,马振义再次因犯盗窃罪被判15年。 “5次进‘宫’的马振义不以为耻,反而觉得自己有了‘管教’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资本。”回忆马振义,民警眉头紧皱。 1999年3月1日,在看守所监室内已小有名气的马振义,看同监室的曲某很不顺眼,就让曲某脱掉裤子,然后用装有肥皂块的尼龙绸包抽打曲某。 3日9时许,同监室的李克忠(因犯故意杀人罪、伤害罪已被执行死刑)为讨好马振义,以曲某活没干好为由,用手朝曲某头部连劈数掌,曲某应声倒地。 经法医鉴定,曲某因身体软组织大面积挫伤,导致挤压综合症及脑疝死亡。 2003年11月,大连市中院以被告人马振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与其所犯盗窃罪被判的15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陷害管教 “狱霸”设酷刑杀人 马振义的不安分和‘坏’在看守所内是出了名的,为挽救他,管教干事们多次批评和教育他,但在马振义的心中埋下的却是仇恨和报复的种子! 马振义在监室扬言,等到“得罪”他的管教值班时,他就把同监室的某某打伤残或打死,“让值班管教承担责任,挨处分!让看守所赔钱!” 2004年2月11日至14日,马振义利用管教巡岗间隙,在监室内带领狱友韩廷伟、孔祥忠、张科远,捆绑住同监室付某的手脚,封住其嘴后,拳打脚踢。 “打死了我负责,顶多再判我20年。”疯狂的马振义毫无顾忌地说。 为了不在皮肤上留下硬伤,马振义等用拖鞋抽打付某。几个小时后,付某头部右顶部硬膜下薄层血肿、大小脑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死亡。 数罪并罚 “狱霸”被执行枪决 2004年7月9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振义、韩廷伟、孔祥忠、张科远犯故意伤害罪,向大连市中院提起公诉。 同年8月12日,大连市中院即以被告人马振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因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另外,被告人韩廷伟、孔祥忠、张科远被以犯伤害罪及其他犯罪,分别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马振义的上诉,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2005年1月31日,马振义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