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行业冒出潜规则 逢年过节向供货商索取赞助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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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7:27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见习记者粟新慧)近日,一家酒店的供货商李先生接到该酒店的通知,要他在春节前交一笔赞助费给酒店过春节,他对此颇有微词。该酒店一位副总经理解释说,过节交赞助费,这已经是酒店行业一条不成文的“行规”。 李先生是南宁市长湖路一家酒店的供货商,近日他收到该酒店的一个通知,通知称,春节将至,酒店要为员工举办“团圆宴”,希望供货商能提供赞助。通知还注明赞助费分为
据了解,该酒店的二十多家供货商都收到了这样的“赞助通知”。一位给该酒店供应鸡蛋的供货商说,他被要求提供500元的赞助费。他气愤地说:“如果不交赞助费就不要我再供货,我干脆就不供了。”说着把通知书一把撕毁了。 2月1日下午,该酒店的杨副总经理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他们酒店确实给供货商发了这样一个通知,不过交不交赞助费都是自愿的,酒店并没有强迫他们一定要交。他说,其实南宁市的餐饮业一直以来存在一条不成文的行规,每到节日,供货商都要给酒店一定的赞助,现金和货品都行。供货商与酒店每年都有十几万元的交易,过节“意思”一下也是应该的。“我们现在要他们赞助这么一点点意见就这么大,有的供货商还急着要给我们送呢!”杨副总经理说。 作者:粟新慧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