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重复销售咋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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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8:03 扬子晚报 | ||||||||
二手房重复销售时,产权登记机关如何处理?未经权属登记的房屋再转让,合同是否有效?昨天,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一些主要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就房屋买卖、租赁等方面存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析。 二手房重复销售如何处理
房屋交易有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某当事人将自己的房屋首先出售给了甲方,之后又重复将该房卖给乙方,这种重复销售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呢?产权市场处权属审核一科科长王玮认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先购房的一方进行了产权登记,产权登记部门可依法予以支持,后购房方则不予登记,但后者的购房合同应当是有效的,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让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先购房者未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而后购房方却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那么作为登记机关在无法判别后者是否具有侵害先购房方债权的恶意、具有与卖方恶意串通的行为或故意侵害先购房方的利益的情况下,后购房方有关房屋的产权转移登记应当予以办理。而甲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同样有效,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未登记房屋再转让怎么办 如果甲方将其所有的房屋通过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卖与乙方,并将房屋实际交付,但甲乙双方未办理房屋转移登记。乙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又签订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丙,并交付给丙。这种再转让的合同是否有效呢?产权市场处权属审核一科科长王玮认为,乙与丙之间签订的合同应是有效合同,但是丙为了使房屋的产权有效转移,需要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其前提是甲乙必须要先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在实际工作中,甲与乙、乙与丙之间的转移登记手续可以并案处理,由交易各方承担应当交纳的税费。通过这种程序,既方便了当事人,又避免了国家税收的流失,维护了正常的房地产交易秩序。 中介、物管应介入租赁管理 目前不少房屋租赁都是私下进行的,产权市场处房屋租赁管理科的副科长张元海认为,今后应当发动房地产中介、物管公司等共同加强租赁管理。中介公司信息量大、熟悉情况并且容易和私房租赁双方沟通,管理部门可以与其签订委托协议书,要求其告知和引导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可以代收登记手续费,也可以代征税,代征税的手续费同样按3%%予以返还。中介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将其接受租赁委托的房屋具体办理情况集中向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物业管理行业的主管部门也可以将配合租赁管理部门加强私房出租管理这一条作为物业公司资质年检的考核指标,发现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房屋租赁情况的,物管公司应当及时告知和引导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或及时通知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方市兴 陆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