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虐待妻子妻子忍无可忍拿起砍刀向丈夫头部砍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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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8:05 水母网 | ||||||||
水母网2月2日讯她是一名50多岁的农妇,然而看上去却比实际年龄要老许多,刚刚经历的事情对她来说就像一场噩梦。她亲手砍死了长期虐待她的丈夫,使这本来没有多少温情可言的家庭最终破碎。 去年11月26日下午2时许,犯罪嫌疑人孙某的丈夫林某在家里喝完酒后,以孙某说其坏话为由,开始对孙某大打出手,林某先抓住孙某的头发撞墙,后又用秤砣朝孙某的身上乱打
招远姑娘孙某26岁嫁给林某后,便常常忍受脾气暴躁的丈夫打骂,经常被打得遍体鳞伤,曾经带着孩子夜宿村头。她没有文化,是个文盲。当丈夫殴打她时,她开始还反抗,知道向亲朋好友及村委求助,当各方劝说、调解对林某不起作用的时候,孙某便选择了沉默和忍耐。孙某也曾多次试图离婚,有一次起诉到法院,但考虑到孩子最终又撤了诉。后来在林某的威胁下,林某再也不敢提离婚的事。 纵观本案,如果一味地指责孙某愚昧、不懂法显然有失偏颇,法律在反家庭暴力上的缺位也是造成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由于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及取证难等特点,很难以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对施暴人处以刑罚。虽然我国婚姻法规定被打的妻子可以打110报警,但由于长期以来,人们对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包括一些执法机关和职能部门,认为家庭暴力只是家务事,清官难断家务事,往往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一调了之,对施暴人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反抗、找人调解、寻求离婚、麻木的忍耐,最终爆发为恶性刑事案件,这是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常见循环圈,被施暴人往往走不出这个圈子,因为上述种种办法对施暴人来说都是苍白无力的。作为维护社会秩序最后一道防线的法律不应在家庭暴力上缺位。 随着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的增多,制订反家庭暴力法的呼声越来越高,加大法律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力度,使施暴人不敢施暴,是遏止家庭暴力的良策。 记者 孙向晖 通讯员 丽琴 雪玉责任编辑:王家荣(来源:水母网--烟台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