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5万元医疗费难着落,经调解老板终给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8:42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金陵晚报报道】青年民工在工作中遭遇车祸,身受重伤,花去医疗费十多万元,眼看这笔款项难着落,无奈诉至法院。近日,在南京市中级法院法官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协议。 张先生在南京下关区惠民桥农贸市场开了一家水产批发点,雇用安徽青年小敏为他工作。去年7月6日,张先生要到江苏省东台市运鲜鱼,联系了货车和驾驶员,并安排小敏随车
7月7日凌晨4时40分左右,司机李师傅驾车行至328国道宁通高速段,因观察疏忽撞上前方车辆,致小敏受伤,共花去医疗费用16万余元。 为此,小敏将老板张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其医疗费。其间,司机李师傅主动支付了小敏的5万余元费用,张先生付了6.1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尚余5万余元由张先生分3次在两个月内付清。通讯员龚达民壹金陵晚报记者毛蕾 (编辑 云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