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致37人死亡的广西浦北烟花爆炸案三被告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10:08 龙虎网

  【龙虎网讯】2月1日电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昨日对造成37人死亡的浦北县“10.4”特大烟花爆炸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马德忠、马劲有期徒刑7年和5年。另一被告黄秀娟判刑3年,缓刑3年。

  2004年9月,马德忠、黄秀娟夫妇承包经营浦北县长岭炮竹厂,并与外商签订了大批量的供货合同。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为能够按时供货,两人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情况下,擅
自改变厂房用途,同时违规超员、超药量进行烟花生产。

  10月4日下午,因疏于监督管理,车间主任马劲负责管理的效果车间南6号工房存在着滞留药量过大、超员生产、工人违规违章冒险作业等诸多安全隐患,最后导致了工人在压纸片操作时挤压摩擦引起爆炸。

  此次爆炸造成37人死亡、5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价值人民币124万多元。

  作者:王勉 费文彬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我国局部发生流脑疫情
田亮被国家队除名
2005年春运 票务论坛
万众瞩目央视春节晚会
澳网公开赛百年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北京在售楼盘分布详图
《汉武大帝》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