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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毕业生可获就业援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10:49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沙文蓉)今年我市将继续按照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专业基本对口或相近的原则,对特困职工家庭的南京籍2005届普通高校、中专校毕业生,进行就业援助和政策性安置。

  从即日起,凡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毕业生可到市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成贤街119号南京人才市场二楼北区)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工作到6月30日为止。申报所需材料(原件及
复印件)为:市总工会出具的2004年度市级特困家庭证明,或民政部门2004年12月前发放并经审核有效的《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我市城乡居民户口簿及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毕业生所在学校发放的《普通高校、中专校双向选择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以及在校学习成绩和个人求职材料。市人事部门将根据已登记毕业生情况向有关单位下达预分计划,同时向社会公布已登记的特困家庭毕业生的相关资料。

  (编辑 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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