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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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11:49 法制日报 | ||||||||
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查处 新华网苏州2月1日电(记者李灿)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任职期间,涉嫌挪用公款和受贿犯罪,中共江苏省纪委已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有关线索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查处。 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人士1日说,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
2004年初,根据群众来信提供的线索,江苏省纪委查明姜人杰利用职务之便,指使苏州市某国有公司总经理陈某(另案处理)挪用巨额资金作为姜的儿子开办私人公司的注册资金。8月,省纪委决定对姜立案调查。在中共苏州市委、市纪委支持下,在江苏省及苏州市、无锡市执纪执法机关密切配合下,办案工作进展顺利,并迅速取得重大突破。 江苏省纪委有关人员还特别指出,一些媒体在前一段时间对姜案进行了大量报道,有的与事实出入较大,有的纯属炒作,应予澄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