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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枪抢劫85万工资案"昨开庭 七被告翻供称互不相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16:11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胡军、实习生吕甜报道:昨天上午,被列为2004年广州市检察院起诉的十大典型案件之一的“持枪抢劫85万工资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审理,林天胜、林福全等七被告一一过堂受审。

  去年6月10日上午8时许,广州九佛电器有限公司司机戴某及保安员杨某等5人,乘面包车到九佛农业银行提取当月工资款85万多元,当行驶至九佛公路新南村路口时,一辆摩托车
突然超车并截停面包车。摩托车上3名男子掏出2支猎枪、1支防暴枪朝驾驶室开枪,打伤司机戴某及保安员杨某,并抢走858228元现金,驾车逃逸。保安员杨某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司机戴某则双手前臂受伤。案发后仅30小时,白云区公安分局就将涉案劫匪一一抓获。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添胜、林福全、林志祥、马福廷、张汉标、林志平、刘锦秋暴力抢劫公民财物,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而林添胜、刘锦秋则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

  在庭审中,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几名被告推诿责任,竟说相互从不认识,对分赃情况也交代不清。被告人林添胜当庭翻供,并一再辩称自己不是抢劫案的“指挥作案人”。公诉人当即指出,抢劫中的枪支是从林添胜处取得,最后的分赃也是林添胜来主持,被告人张汉标、马福廷在作案当天见到提款车时通知的就是林添胜,各种证据表明林添胜即是抢劫案的指挥人。

  对于分赃,被告人张汉标一会说得到了林添胜分给的5万元,一会又说没得到,还声称自己没去过抢劫现场,更没看过先前准备的抢劫路线。而被告人刘锦秋则陈述事先并未得知要去抢劫,是被林添胜骗至案发现场的,事后他也未参与分赃。法庭将择日宣判。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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