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独得补偿款 他人要求按份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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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0:54 法制晚报 | ||||||||
时间:2月4日9时 地点:平谷法院 案情简介:2002年6月,某村委会准备在村西占用一片耕地建污水处理厂。得知这一信息,村民李某、崔某、高某、王某未经村委会同意,强行在该片土地上种植了126亩晚玉米
当年9月,村委会通知4人收割玉米,污水处理厂马上开工。4人于9月15日将还未完全成熟的玉米收割,并向村委会交纳了承包费。村委会以污水处理厂占地为由,以126亩计算补偿给崔某玉米减产损失1万元。 事隔10个月,李某、高某、王某得知此事后,要求村委会予以补偿。村委会称全部补偿款已交给崔某。李某3人诉至法院,要求崔某按比例给付各自的补偿款。 张国红 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