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猝死妻子告赢急救站 3年诉讼终于拿到6万元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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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1:5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郭志霞)李先生在家因“心梗”突发急病,急救车接诊时却让他自己走上急救车,李先生最后在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 记者昨天获悉,其妻王女士将朝阳急救站告上法庭后,经3年诉讼,终于拿到了赔偿其6万元的终审判决。
2001年2月10日下午6时56分,已腹痛数日的李先生突然病情加重并大汗淋漓,他立即打电话叫来救护车。11分钟后,朝阳急救站的两名医护人员乘救护车赶到了他的住处。初步诊断为“前壁心梗”。由于李先生所住楼房电梯狭窄等因素,医护人员只得让李先生坐凳子从13层下电梯并走进救护车。10分钟后,李先生被送到了医院,但当晚9时45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先生的妻子认为医护人员严重违反心肌梗病的医疗规范。她起诉要求朝阳急救站支付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40.8万元。此案在两审过程中,曾三次做过医疗事故鉴定,最终最高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确认:李先生死亡原因为原发疾病,急救站在接诊抢救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医疗不足,对其生存机会有一定的影响。法院依据这个鉴定结论,确认了朝阳急救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