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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遭拆迁者殴打续:副市长秘书也在事发现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2:43 沈阳今报

  新闻提示 2月开始,本报连续两日报道了有关新民市新柳街粮贸委4组的残疾人冯杰家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强制拆迁,包括一名11岁儿童在内的家人被拆迁人员殴打一事。文章刊登后,被“新浪”等知名网站转载,引起国内网友的普遍关注。

  昨日,记者再次前往新民市,希望能将此事了解清楚。而相关部门的态度却让记者感到这一事件更加扑朔迷离。

  今报讯 在几天的采访和当日围观群众的口中记者得知,1月31日前往冯家强拆的人群中既有土地局工作人员,也有社会闲散人员。冯杰的大姑姐马新华告诉记者,当时新民市林副市长的秘书也在场。另据了解,当日前往执法的是土地监察大队的王队长等人,而且主管拆迁的副局长鄢宏军(音)也在场。

  那么,这次强制拆迁的行为人到底是谁?如果是市政府,那么怎么会允许执法人员殴打群众?如果是土地的开发单位,那么怎么会有公务人员参与?

  土地局:无人应答

  下午1点30分记者来到了新民市规划土地管理局。在1楼的值班室内,只有一名自称是司机的人坐在床上,他告诉记者领导都不在。在2楼的综合科,一名副科长说鄢副局长去沈阳开会了,同时表示在领导没有同意的情况下,自己不能对1月31日发生的事情做任何说法。记者随后敲遍了2楼每一间局长办公室,都没有人回应。

  在1楼值班室的墙上,记者找到了鄢副局长和王队长的电话号码,其状态分别是无人接听和关机。

  市长秘书:我去了,我是工作人员

  当事人马某告诉记者,拆迁当日,她在现场看到了新民市政府秘书鄂某,以及开发商雇用的强拆人员。并于当日下午3点左右,马新华在市政府见到了鄂某。她向记者讲述了当时她和鄂某之间的对话。

  鄂:“去了是去了,我是工作人员,我打你没?”

  马:“没打,但是你去了,我妹妹那样(人事不醒),你见死不救。”

  鄂:“你今天别和我说,我喝酒了。”

  马:“你工作时间喝什么酒?”

  鄂:“那你告我去!”

  记者在新民市政府一楼的综合科得知鄂秘书陪同市长下乡了。随后记者来到秘书科希望能够见到市政府办公室的主任,辗转找到崔主任并说明来意后,他表示可以帮助记者协调此事,并要求一名陈女士联系鄂秘书。

  鄂秘书的电话拨通后,陈女士告知有记者对他采访,电话那边说人在沈阳无法回来。电话随即挂断,此后再拨过去便是关机。记者此行并未得到任何说法。

  土地监察大队:找比我们大的部门

  直到晚上6点半记者才拨通了新民市土地监察大队王队长的手机,但是当记者表示要对此事进行采访时,王队长却说他并不是负责人,应该找“有关部门”,而对于“有关部门”的指向,王队长说就是比他们大的部门,并表示对于拆迁的事他已经不能再多说了,随即挂掉了电话。(记者王鹏 实习生董宝玉/文 记者张安民/摄)

    残疾人遭拆迁者殴打 打手向土地局要辛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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