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为农民工讨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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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3:41 山西日报 | ||||||||
2月2日,太原市小店区农民李恒德在小店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帮助下,终于拿到了6个月的工资。连日来,小店区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各类劳动纠纷61起,为农民工讨回工资及押金和工程款共计12万余元,有力地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打工者,求职时一定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免用工单位或个人有欺诈行为。 本报记者刘通摄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星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