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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将限制赖债人高消费,只准其生活温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7:1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赵兴武 徐高纯 记者 殷学兵)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老赖”,近日,市中级法院再次抛出“杀手锏”: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生活上只准其温饱。

所谓限制高消费,就是要求被执行人,平时的收入除了用于个人基本生活外,不得进行其他消费,全部用于清偿债务。市中级法院有关负责人打比方说,如果你是债务人,你就不能享受超过温饱之外的消费,甚至打的、用手机都不允许。因为你欠了人家的钱,就应该把“打
的”的钱省下来,坐公交车或者步行;能用电话的就不能用手机,把省下来的钱用于还债,直到把所有欠债还清了为止。

对限制欠债人高消费的行为如何监督落实?该负责人说,法院首先会书面通知债务人,自觉履行“限制高消费”义务;其次,法院将通过媒体、公告等方式,公布欠钱不还的当事人的姓名、欠款情况,以及法院专门为此设立的举报电话;三是对有钱不还的当事人,经举报查实后,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罚款、司法拘留等处罚;四是对举报人实行奖励措施。除法院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外,凡向法院举报“老赖”有人民法院没有掌握的财产,以及到高档娱乐场所消费等高消费行为的,经查属实,法院承诺在执行款中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额度视实际执行到位款的多少来确定。法院将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另据了解,除了对欠债人限制高消费外,今年,市中级法院每月还将从全市两级法院中,选取一到两件执行疑难案件,在媒体上连续曝光,将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基本情况公之于众;继续实行公开悬赏等方法,发动群众举报赖债人的财产线索;通过边境控制,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加强与警方合作,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执行威慑机制,提高当事人的自动履行率,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编辑 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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