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板未修8龄童溺水身亡 管理科科长被判玩忽职守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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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7:4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龙桥通讯员朱桂录)十堰市排水管理处原管理科科长王某,在工作中未能履行自己的职责,致使一名小学生从破损的排水盖板处掉进排污管道,不幸溺水身亡。昨日记者获悉,该市张湾区法院近日判决王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2003年底,王某在担任十堰市排水管理处管理科科长时,负责排水设施的养护和维修
去年3月22日,陈某家人与十堰市排水管理处协商,该处赔偿陈某家人经济损失66140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未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但王某在事故发生后,能主动向检察机关如实供述自己因工作失职致他人死亡的事实,属于自首,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故对他免予刑事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