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高寒冰实习生金钰现场报道
2月1日晚,在东陵区富民街20—2号楼一出租房内,因阳台堆放的几箱充电式手电筒突然起火,引燃了整个阳台,迅速蔓延的火势对全楼居民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东陵消防中队仅用6分钟就扑灭了大火,使楼内居民转危为安。当晚19时35分左右,东陵区富民街20—2号楼1楼一户无人房屋内,阳台上堆放的几箱充电式手电筒突然着火。记者赶到现场时,一楼
近5米长的大阳台内火光熊熊,乱窜的火苗不停翻转,并且有向楼上蔓延的趋势,阳台外的铁栅栏被烧得通红,楼道中也弥漫着塑料材料燃烧后释放出的浓烟。一时间,全楼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19时38分,接到报警的东陵消防中队,即刻派出3辆水罐消防车和12名消防官兵赶往现场。因起火房屋所在小区的消防通道较窄,消防车不得不绕到楼后进入火场,耽误了一些时间。消防官兵先用水枪控制住向楼上蔓延的火苗,而后一组官兵进入楼道将房门撬开,直接进入房间灭火,另一组官兵则用无齿锯将铁栅栏锯断,从阳台处进行灭火。19时55分,消防官兵经过6分多钟的努力,将大火完全扑灭,楼上的居民也转危为安。据记者了解,这间房屋是由在沈经商的温州人租住的,起火的充电式手电筒就是堆放在屋内的货物。由于租房者已经回家过年,所以起火时房内没有人。目前火灾原因仍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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