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子为生儿子伪造证件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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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10:4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杭州2月3日消息(记者陈淦通讯员唐伟利)金女士是一位10岁女孩的母亲了,可是为了想生个儿子,在2003年10月底的一天,从杭州市萧山区一的电线杆上看到一制证广告,就按广告提供的电话号码与对方联系,谈好由对方帮助其伪造其丈夫的户籍证明,即把其丈夫的非农户口该成农村户口等等,并出价300元人民币。后来,金女士要求对方伪造了盖有伪造的萧山区公安分局浦阳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其丈夫的户籍证明一张。
之后,金女士用伪造的户籍证明向当地街道计生办申请生育第二胎,获准后于2004年9月生育儿子一名。案发后,金女士主动投案。 近日,在法院开庭审理中,金女士对检察机关指控其所犯的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法院以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金女士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囡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