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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消费卡到底该咋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2:48 济南时报

  时报2月3日讯(记者徐传强)只因洗浴中心的承包人换了,先前购买的消费卡就作废了?今天有读者向本报反映了他的遭遇。对此,有关律师认为,消费者购买了消费卡,就与售卡单位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售卡单位必须承担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义务。

  据读者曹先生介绍,他在一家洗浴中心开业时,买了很多消费卡,现在他手头上还有1000多元的消费卡没有消费。近日,他再次来到这家洗浴中心时被告知:“洗浴中心已经换
人承包了,消费卡不能继续使用了。”曹先生等人发现,这家洗浴中心的名称没有变化,只是他们自己说更换了承包人,曹先生怀疑这家洗浴中心故意骗人。

  对此,山东信义律师事务所丁艾东律师认为,消费者购买了消费卡,就与出售消费卡的单位之间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消费者已经履行了付款的义务,出售消费卡的单位必须承担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义务。单位换人承包系内部经营行为,对于已经生效的合同来说,属于承办人的变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据此,洗浴中心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已经出售的消费卡应当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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