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消费莫忘签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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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3:17 济南日报 | ||||||||
本报2月3日讯(记者 张良 通讯员朱文华方庆海)市民张先生预订婚宴时,由于没有与酒店签订书面合同,出现纠纷后感到很难维权。 据历城区消协东风分会有关人员介绍,张先生于20天前在某酒店预订婚宴,并就具体标准和房间要求进行了口头约定,张先生交纳了一定数额的订金。举行婚礼的前3天,张先生再次到酒店时却被告知,原本为张先生预留的几个单间没法保证。无奈之下,张先生只好把
在此,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到酒店订餐时,一定要与店方明确约定消费的标准、数量和质量,并签订书面合同或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