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确定5个“保电日”:大年三十至初三、正月十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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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6:5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黄振琳通讯员张树斌报道:昨从省电力公司获悉,春节期间用电安排出炉,湖北省将确保春节期间五天的用电,让全省人民过个祥和的春节。 据介绍,预计春节期间(腊月二十四至正月十五),湖北电网最大高峰负荷920万千瓦,全省日均用电量1.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面对目前电力供应严重不足的现实,省电力公司将采取积极向外省临时购电和借电等具体措施缓解供电压力。
省电力公司要求各地(市)供电公司严格执行“先保民用,后保工业”的保电顺序,实施确保5天(大年三十零时至正月初三24时,正月十五零时至24时)供电,确保对全省用户的供电;在确保的5天外,力保从正月初四零时至初七24时的用电。 省电力公司表示,将根据电网电力供应能力,尽最大努力保证对全省用户的供电计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