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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劳燕分飞经济纠缠不清 非法同居落下“后遗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7:31 水母网

  水母网2月4日讯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两年,一朝“劳燕分飞”,双方出现了纠缠不清的利益关系。昨天,刘女士拿着“男友”宋某的4万元货款,欲哭无泪。

  刘女士说,2003年4月份,她经别人介绍与宋某认识。两人都离过婚,很快就同居了,并且双方的家人、朋友都知道。宋某是作电器生意的,在市区有两家店铺。两人认识后,宋某把一家电器店交由刘女士经营,店里的职工全都把刘当作“老板”,刘女士也把这家店当
成自己的生意来经营。由于双方都比较忙,认识一年多仍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两人同居一段时间后,开始发生争吵,去年12月底,宋某正式向刘女士提出分手。

  帮宋某经营电器店的过程中,刘女士没拿过一分钱的工资,宋某提出分手,她就得卷铺盖走人,但还有4万元货款在她手中,宋某一直追着要。拿着不属于自己的4万元货款,刘女士认为,自己这么白白为宋某服务了两年,现在两手空空地走,是不是太便宜了对方?

  律师认为,刘女士与宋某在一起的两年是非法同居,没有形成婚姻关系,所以不牵扯财产分配问题,但刘女士期间帮助宋某经营生意,为宋某创造了财富,所以,可以向法院起诉,索取相应的劳动报酬。(王晓)责任编辑:曲雁(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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