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商洛市质监举行听证会 是否有权抽检让大家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7:37 三秦都市报

  本报商洛讯 (记者冀晖田亮)本报日前报道商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洛南县抽查钢材时,竟遭到劣质钢材经销商公开抵制,并认为质监局无权抽检处罚一事。商洛市质监局昨日邀请商洛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工商局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就是否有权在流通领域执法举行公开听证会。据悉,质监部门举行听证会在商洛市是第一次。

  昨日上午8时30分,听证会会场座无虚席,记者在现场看到,参会的人员有市人大代
表、政协委员、市政府法制科科长、市质监局稽查科执法人员,还有六县一区质监局局长、洛南县钢材经销商的8位代表、经销商委托代理人和6家媒体的记者等40余人。

  据商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案件承办人介绍:去年11月中旬,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后对洛南县8家钢材门店17组嫌疑钢材进行抽样检查,检验结果令执法人员震惊——17组中只有1组符合国家标准。在抽样检查过程中,洛南县旭源物资经营部的许治民拒不接受检查,拒绝在抽样记录上签字。他们只好找来公证处公证人员现场公证。抽样检验报告出来后,工作人员将抽检报告送达洛南县柏槐盛达物资综合商场时,该商场负责人宋引生拒绝签字。1月16日,执法人员再次将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8户钢材经销商时,旭源物资经营部和柏槐盛达物资综合商场两位负责人仍然拒绝签字。

  钢材经销商代表宋引生始终认为质监局在流通领域没有执法权,应归工商部门管理。双方就此问题展开激烈质证。经销商出示国务院有关行政文件称质监部门无权抽查流通领域的商品,质监部门拿出省上相关条例政策称流通领域的商品工商部门和质监部门均有权抽查。经销商代表宋引生承认他们的钢材是“非标产品”,但当地群众因经济不宽余而“情愿购买”。质监部门明确表示经销“非标产品”属于违法,省政府2001年第21次常务会议决定:对于流通领域的违法行为和产品质量问题查处,质监部门仍有权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政府的参会代表对质监部门的执法依据均持肯定态度,并称经销商概念不清,抵制抽查的行为是错误的。整个听证会持续了3个小时。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我国局部发生流脑疫情
田亮被国家队除名
2005年春运 票务论坛
万众瞩目央视春节晚会
澳网公开赛百年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北京在售楼盘分布详图
《汉武大帝》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