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最大“毒奶粉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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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8:13 扬子晚报 | ||||||||
盐城3日电 曾引起各方关注的江苏最大一起销售劣质奶粉案(本报2004年12月15日A16版曾报道)今天下午作出一审判决,两名批发销售广东汕头市龙腾食品工业公司生产的“美乐滋”牌劣质奶粉的被告人马建轩、廖斯驰,分别被盐城市亭湖区法院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和2年,缓刑3年,分别处罚金15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马建轩、廖斯驰均系龙腾食品工业公司聘用的业务人员,受公司委派到盐城等地销售“美乐滋”系列奶粉。去年3月9日,马建轩在明知奶粉有问题的情况下,仍安排廖斯驰等人将奶粉转移仓库
2004年3月10日至2004年4月15日期间,廖斯驰在得到马建轩同意后,在明知“美乐滋”奶粉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仍向盐城、连云港等地大肆销售,销售金额达102877元,另有1456箱、货值金额193147元“美乐滋”牌劣质奶粉被质量监督部门查封,涉案金额共计296024元。经多个部门检验,“美乐滋”奶粉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郭小川 陶保灿 胡中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