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省城的士加收5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8:34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本报2月3日讯(记者 肖雯栎实习生李俊杰)长沙市物价局今日向社会通报了春节期间出租车收费加价的规定。春节期间,欲打的出行的长沙市民务必留意,从农历今年大年三十至明年正月初二(即2月8日至10日),长沙客运的士每车次将加收5元。 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长沙市物价局今天发布了《关于规范春节期间我市出租车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从2005年2月8日至2月10日,长沙出租车适当加价:除按现行打表计程
物价部门向记者表示,此次调整是为了规范长沙市区春节期间出租车乘车价格,合理体现司机劳动,防止司机趁春节漫天要价。物价部门同时强调,出租车主不得提前、延后或随意扩大加价标准,广大市民可拨打12358和0731-4610688监督热线,积极监督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