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职工讨回工资千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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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9:0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杨明清通讯员路永生孟凡梅)近日,从河南省到山东省招远市务工的葛玉豪,终于拿到了拖欠多日的1500元工资。近两年来,招远市先后为1730名职工解决拖欠工资、生活费1012万元,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招远市普遍建立了企业欠薪报告制度,有困难需延期支付工资的企业必须事先向本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和总工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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