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八市职业资格证书可互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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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9:1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 随着《珠三角人才资源开发一体化合作协议》的签署生效,包括广州、深圳在内的珠三角八个市将可实现职业资格证书互认。 在珠三角地区人才资源整体数量和整体竞争力相对不足、各自发展不完全平衡的情况下,珠三角八市,即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的人事局经过一段时间酝酿协商,于近日在广州签署《珠三角人才资源开发一体化合作协议》。
广东省人事厅副厅长赵伟光说,这一举措旨在打破区域间人才交流的政策壁垒,使区域内主要城市之间建成统一的人才大市场和人事人才服务体系,促进区域内人才的自由流动。 据了解,协议签署后,各市将推动职业资格证书互认,共同探讨建立地方职业资格制度,对各自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各城市进行互认,并在教材、培训、师资、考试、市场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 据悉,珠三角八市还将在这一协议框架下,推动区域内高级专家信息资源共享、人才交流信息共享、联合举办珠三角人才招聘会、开展人事人才服务合作等。 深圳市人事局副局长周锦涛说,随着人才信息在区域内的交流共享,各地可联手调剂区域内人才余缺,使各地人才配置更为适应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珠三角八市以统一社会形象和品牌形象联合面向全国招纳人才,可有望提高人才引进的质量。(郑天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