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据一套住房引发五场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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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10:11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陈召局沈亚峰记者朱晓露)某事务所一解聘人员,长期占用单位借给他的一套住房。由此,引发了5场官司。 1998年1月,王平受聘于某事务所。聘用期间,单位将一套房屋无偿提供给他住。1999年底,该事务所与王平解聘,并要求他交出单位提供的房子,但王平一直没有搬出。
2000年3月,这家事务所被撤销。3个月后,清算小组将该房卖给了陈伟,并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平迁出。但法院认为双方的房屋使用权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为由,裁定驳回了清算小组的起诉。 2001年3月,陈伟取得了该房的房产证,并在多次催促王平迁出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中,王平以市房产局向陈伟发放产权证,违反规定为由,又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发给陈伟的产权证。该案经一、二审审理,法院最终驳回了王平的诉讼请求。 2002年4月,王平又以陈伟侵犯其优先购买权为由,向法院起诉,并申请中止陈伟告他迁出的案件审理。经审理,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了王平的诉讼请求,并重新启动陈伟起诉王平迁出的案子。法院经过两审,均判决王平迁出。 去年,陈伟又以王平长期占用房子,给他造成了经济损失为由起诉,要求王平赔偿3万元。近日,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王平赔偿陈伟人民币1.6万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 晓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