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抢劫女子并割喉 误认为其已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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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13:58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近日,金山“1·26”抢劫、故意杀人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江盼被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未遂)批准逮捕。 今年18岁的犯罪嫌疑人江盼,系安徽省颍上县人,初中文化程度,去年6月只身来到金山区打工,7月被石化某夜总会聘为服务生。
今年1月25日晚上,江盼接到王某打来的电话,王某称她的房门钥匙找不到了,麻烦江盼去她和伍某的暂住处,看一下钥匙是否在她的房间里。江盼一听,马上答应。 26日凌晨,江盼步行赶到山阳镇杨家村伍某和王某的暂住地。江盼以帮王某找钥匙为名叫伍某开门。江盼先在南房王某的房中转了一圈没找到钥匙,又去了北房被害人伍某的房间。 江盼乘被害人伍某毫无防备之时,对其采取枕头蒙面、掐喉咙等暴力手段,劫得手机二部,并强迫被害人讲出其银行卡密码。江盼害怕罪行暴露,顿生杀机。居然随手拿起镜子玻璃碎片刺割被害人伍某的喉部等处,致伍昏迷。江盼以为伍某死了,不敢看她,就用被子盖住她全身,后又从被害人的皮包中劫得现金300余元、建设银行储蓄卡一张后,慌忙逃离现场。 1月26日5时45分左右,被害人伍某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脖子流血,受伤严重,才想起自己遭受抢窃的情景。于是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 金山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市局出警令后,派出所民警即赶赴现场,将暂住该处的被害人伍某急送医院抢救。 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被害人伍某“颈部正中多处皮肤割裂”,头面部损伤已构成轻伤。同时,金山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接报后迅速开展调查工作,于当日12时许,即在该夜总会将神情恍惚的犯罪嫌疑人江盼抓获。 事后,江盼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 作者:通讯员沈春雷 记者陆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