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对夫妻俩抢劫后强奸杀人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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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02:16 信息时报 | ||||||||
时报东莞讯 (记者 尹仁祥 通讯员 陈斯 王创辉) 昨日上午,东莞市中级法院在城区人民公园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对11名严重刑事罪犯被公开审判。宣判大会结束后,武警战士立即将邓礼财、邓礼福、李艳波、王振营等11名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严重刑事罪行的罪犯押送刑场,执行死刑。 对夫妻俩行劫后强奸杀人
据法院审理,2003年7月5日晚,罪犯邓礼财、邓礼福与名为“小四”(另案处理)的人合谋抢劫后,携带铁锤等工具窜到东莞市长安镇霄边村莲花桥附近伺机作案。当晚8时许,王中文骑自行车载着妻子龙菊娥来到莲花桥附近的草丛中交谈,邓等3人见状,立即持铁锤上前,“小四”持铁锤猛击王中文的头部致王倒地昏迷。罪犯邓礼财等人认为王中文已死,用编织袋套住王的身体,并将王扔进作案现场附近的一口井中,将井盖盖住。之后,邓礼财与“小四”先后强行与龙菊娥发生性关系,并将龙身上的200元人民币抢走。此后3人合力将龙菊娥带到该镇莲花山鹭鸟保护区一树丛中,将龙勒死。 绑架老板儿子勒索5万元 王振营在东莞市万江区某工地做工时,因被老板谢某解雇而怀恨在心,遂产生绑架谢的儿子,并勒索钱财的念头。他找到曾在谢的工地做过工同时被解雇的李艳波商议,密谋绑架其儿子。 2002年11月5日下午3时许,王振营在东莞市万江区某工地将谢的3岁儿子谢咏超哄骗到大岭山镇大塘村,与李艳波一起将谢咏超带到该村的一条下水道旁的草地里,用事先准备好的透明胶纸将其封嘴并将其杀害。两名罪犯将谢的尸体藏在下水道内,然后逃到广州和清远等地,并由李艳波打电话给老板谢某,勒索50000元赎金未遂,被清远市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