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贪污学费60多万 提出上诉被从重改判14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03:5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鹤壁讯 昨日,记者从鹤壁市淇滨区法院获悉,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远程教育部副主任贪污学费案近日重审有果,涉案人张宏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2002年3月至2003年10月,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远程教育部副主任张宏在招生收费工作中,采用自购票据收费、收费不开票、收费后不缴学院财务等手段,将收取的款项以自己名
去年9月20日,该市淇滨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查明张将公款589832.18元非法占为己有,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张宏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重审,淇滨区法院对此案重新审理,结果查明她侵吞教材费、报名费、考试管理费等费用共计659178.18元,法院遂依法从重改判。(记者谷武民通讯员 郭向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