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亲人命丧非法爆竹 少年不思悔改重操家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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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09:00 今日早报 | ||||||||
早报讯 因非法制造贩卖烟花爆竹,乐清16岁少年马某的爷爷、叔叔、姑姑先后被爆竹炸死。可在妈妈劝说下,马某却依然操起这个“家业”。昨天,乐清市仙溪派出所将马某的80多箱非法烟花爆竹集中销毁。 1月26日晚,仙溪派出所民警在龙皮岙桥头设立治安卡点查控。到9时许,一辆叠着高高纸箱的农用小四轮车从前方缓缓驶来。当民警拦车检查时,发现车上装的纸箱里全是河
经盘问,这名少年竟是押运这车烟花爆竹的货主。问他有没有运输烟花爆竹的合法手续,少年摇着头说什么手续都没有。 经查,少年名叫马某,年仅16岁,住在附近的双峰乡合口村,父辈祖辈都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并数次引发因非法生产和违规操作引起的惨剧。早在1985年左右,马某的爷爷在自家作坊里制造爆竹,装配黑火药时,因操作不慎引起爆燃,爷爷当场被活活烧死,大火还烧掉了马家和邻家四间房屋。然而马家的下辈根本没有吸取这个惨痛的教训,在废墟上盖起两间水泥平房,重操旧业。 1991年,灾难再次降临马家。由于违规操作,马家的地下作坊发生爆炸,强大的冲击波把房子四面的砖石墙推倒,屋顶的钢筋水泥板掀起1米多高。在屋内作业的马某小叔、姑姑、和一名雇佣来的女工当场被炸死。 又过两年,马某的大伯家开的地下作坊里,一名雇工因操作不当再次发生烟花爆燃。雇工被强烈的气浪掀出门外,当场死亡。马某的大伯则脸部、手臂等处因严重烧伤而致残。 一次次惨痛的悲剧,马家仍迟迟不反思。马某的父母由于没能取得相关手续,一直偷偷地非法贩运烟花爆竹。年仅16岁的马某寒假回家后被母亲说服,一起参加烟花爆竹经营。年少的他在负责押运一批从台州某地购入的烟花爆竹到清江一带,被警方查获。第二天,警方对马某及其母亲予以治安处罚。 通讯员 曾新泉 本报驻温州记者 王增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