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同事致身亡被告人获刑 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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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09:46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警萱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警萱】来自江苏省的建筑工人张某与同事发生争执后击打对方头部数下,不想患有脑血管畸形的被害人被打后一头栽倒气绝身亡。前日,本市蓟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8年。
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同在蓟县某花园住宅楼工地做临时工。 2004年 9月18日上午10时许,被害人在干活时不小心用扛着的铺板碰到了被告人张某的手,二人发生争执,后被人劝开。当晚8时许,张某到被害人休息的工棚,以其腰被扭伤为由拽着躺在床上的被害人,欲找工地负责人说理。被害人坐起后打了被告人一耳光,然后又躺下。被打后被告人用拳头打了被害人的头颈部数下。被害人无奈答应和被告人一起去找负责人。不想其从床上站起后便一头栽倒在床下。被人送往医院后,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日,被告人张某与工地负责人一起将被害人的尸体运回江苏省。9月19日18时许,被告人到江苏省某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在患有脑血管畸形的基础上被他人打击头颈部致蛛网膜下腔出血、小脑扁桃体疝死亡。 案发后,负责蓟县金盾花园住宅楼工程的江苏省某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和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一次性补贴被害人亲属80000元;另替被告人张某报销丧葬费等费用35000元;共计补偿 11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