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欲告母亲要抚养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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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11:51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母亲与父亲闹离婚,丢下孩子不管不问。昨天上午,14岁的小男孩张昊一大早赶到本报对记者说,他一定要找到妈妈让她承担起做母亲的责任,如果她再不给钱,就上法院告她。 张昊告诉记者,他今年14岁,是安徽固镇县人,上面还有两个姐姐,一个23岁,一个16岁。母亲与父亲关系不好,一直闹着要离婚。去年2月份的时候,母亲抛下家庭跑到南京打
父亲从前是做生意的,因为母亲要离婚的事,生意也做不下去了,只好关门外出打工,把他寄养在姑姑家。父亲一个人打工挣的钱不多,一个人撑着一个家十分艰难。他上学的费用经常都是姑姑交的,姑姑家经济条件不是很好,也难以承受。 去年夏天,母亲找过他一次,说要到法院与他父亲离婚,给他买了1000多元钱的东西,希望他在法庭上能帮她说说话。此后,母亲又消失了。 张昊说,母亲想与父亲离婚,其中是非很难说清。他想找到母亲,不管她以后和父亲离与不离,希望她承担起做母亲的责任,与父亲共同负担他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可是,母亲一直躲着不见,大家只知道她在南京打工,但谁也不知道她到底在哪儿。母亲这样不负责任,让他很难受。从前他学习很好,自母亲离家后,生存的压力常常压得他无法安心学习。 寒假之后,新的一学期又要开始了,可学费还没有着落。如果母亲还是一分钱不给,他准备到法院起诉母亲。 记者几经周折找到张昊的母亲张女士。听到儿子要到法院告她,张女士很激动,她说,丈夫不肯离婚,就是不给钱,只要孩子爸爸到法院签字离婚,该给多少钱,她一分钱也不会少给。记者告诉张女士,作为孩子的父母,不管是离没离婚,该承担的责任还是要承担的。 张女士冷静了一会儿说,她现在身上没钱,打工挣的钱都花在离婚诉讼上了。顿了一会儿又说,只要孩子爸爸跟她把婚离了,她会想法借钱付孩子的抚养费。金陵晚报记者 钱锦绣 (编辑 爱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