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怨装饰公司 装饰公司怪施工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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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12:1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昨天上午,在合肥做装修工的张先生、杨先生两人来到本报投诉:快过年了,可合肥绿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欠他们的5000元押金至今仍不归还,他们心急如焚。 据这两个人介绍,去年7月,他们在合肥绿都装饰承接了一项装修工程,并交纳了8000元押金。“工程结束后,业主不满意装饰公司的设计,扣了装饰公司的工程费。”张先生告
记者随后采访了合肥绿都装饰的有关负责人费勤财先生,“装修队所交纳的8000元其实是质量保证金。在这次工程中,装修队出现失误,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门套让业主很不满意,这不是设计的问题,而是施工质量的问题,业主扣掉的工程款应该由施工队承担。”费勤财先生说,“这5000元质保金,暂时不能归还施工队,况且质保金还没有超过一年的期限。” 按照张先生、杨先生提供的电话,记者又与业主取得了联系。业主告诉记者,他家的确对装修队的工作不太满意,所以就扣了3000元工程款。 这5000元“质保金”到底该不该扣呢?合肥法律援助中心的值班律师告诉记者,装饰公司把工程交给装修队后,仍有监督、检测的职责,工程出了问题,责任不应该由施工队单独承担,装饰公司应和装修队协商、分清责任,并根据责任确定分担的损失。(陶欣周军)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