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本市医疗机构 启用新版处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13:40 今晚报

  本报讯(记者黄助通讯员武金樑)上午从有关部门获悉,为方便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患者报销医疗费用,本市各医疗机构从今年2月份起,启用市卫生局制定的新版处方,同时废止使用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处方(蓝处方)。

  据悉,本市各医院在使用新处方时,医生将按照患者出示的医疗保险证,在处方相对应的栏目中填写患者属于医保参保职工或自费人员。对不按规定出示医保证的患者,医生将
按非参保患者记录,这将直接影响患者的报销。因此,市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就医时务必随身携带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并向医生出示,以免您的医疗保险待遇受到损失。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双响炮
经典四格漫画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